《经》云∶实则梦与,虚则梦取。若吐泻未透,脉仍涩滞有力,人仍烦躁不宁,是邪尚未尽也,须别之。
则为虚浮涩,为湿。三伏之义,为庚金受囚也。
盖取其收敛肝之散满,且有桂可制其寒也。妊娠有此,阴证亦有此,不可下。
《医贯》胃虚不能制水者,以补土为主,补中益气汤、六君子汤等。凡咳嗽动引百骸,觉气从脐下逆奔而上者,肾虚气不归元也,安肾丸等。
惟古人谓劳扰之人多火,与安静者不同;黑瘦之人多火,与肥白者不同,其说深为桂、附引火归元,此为下寒上热者言之,若水涸火炎之证,上下皆热,不知用此引火引归何处。熟若仍其虚火之名,而明夫不可用寒凉之故、之为,实而可信哉。
宜先润养,小作汤丸,累累加之,关扃自透。 外感风寒湿气,闭郁表气成热,亦一火也,治宜辛温发散。